一、采购单位:江安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编号:JPSCG(2021)-37
三、采购项目:江安城区净水厂、江安园区东片区净水厂污泥处置服务
四、采购预算金额:200元/吨
五、拟采购的服务内容及说明:
1.服务时间:2021年7月7日-2022年12月31日。
2.乙方负责在服务时间内对我公司所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卫生填埋),污泥处理处置的全过程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及技术规范。
六、邀请采购供应商:宜宾市南溪区龙发环保有限公司
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必须委托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由于宜宾市范围内具有一般固废填埋处置资质且能够接收的单位仅宜宾市南溪区龙发环保有限公司一家,同时结合属地管理原则,本项目具有唯一性。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种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所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定宜宾市南溪区龙发环保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采购对象。
八、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自2021年7月5日至7月7日止。
九、采购人:江安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831-2622547
邮箱:412744359@qq.com
江安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202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