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国润排水有限公司就喀什市国润排水有限公司聚丙烯酰胺(PAM)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谈判。
服务名称 | 喀什市国润排水有限公司聚丙烯酰(PAM)采购 |
服务地点 | 喀什市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
服务方式 | 聚丙烯酰胺(PAM)供应 |
服务内容 | 按时按质供应聚丙烯酰胺(PAM) |
服务目标 | 满足生产脱泥需求,提供分子量1200万离子度50%的聚丙烯酰胺药剂 |
工作要求 | 供应商需按时、按质、按量满足甲方对聚丙烯酰胺(PAM)的需求(注;分子量1200万,离子度50%阳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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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单价28000元/吨(报价超过此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中选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运输、税费等一切费用) |
数量 | 预计全年用量 50吨,付款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
付费方法 | 1、 单次采购清单所列产品全部到货,款项按月结算,每月按实际供货量结算一次 2、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发票。 |
服务要求 | 产品质量需按要求达到分子量1200万离子度50%,服务期间若造成药品按量不符合质检要求对生产造成困扰从而影响工艺调试的一系列问题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如给采购人造成其他损失,中选单位应予以赔偿。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要求提供年供应总量不低于50吨的销售业绩。
9、承诺接到发货通知后15天货物到达(提供承诺函)
凡不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否则该响应无效。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竞争性谈判程序启动时间):2019年6月19日10:00时。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天府二街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19层(四川发展国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所有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纳。
响应文件由四川发展国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cgrhj.com/index.aspx)自行下载获取或与喀什国润排水有限公司联系后取得。
采购人:喀什市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飞
电 话:13899177626
竞争性谈判文件:【附件下载】
喀什市国润排水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