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4-26
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第36项整改任务)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6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至5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联系电话:18380356452;邮寄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B座19楼。
附件:3-1.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6项整改
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26日
(联系人:张垚  18380356452)
附件3-1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6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贯彻落实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36项整改任务:青神川能水务公司未及时维护溶解氧仪、紫外灯。 |
整改责任单位 | 四川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整改目标 | 保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
整改措施 | 2024年1月底前,青神川能水务公司完成溶解氧仪、紫外灯的校准、清洗、修复、更换,确保溶解氧和紫外灯正常运行。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公司设备管理中心在2023年11月底前完成了溶解氧仪、紫外灯的校准、清洗、维护,溶解氧仪和紫外灯运行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