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4-26
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第34项整改任务)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4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至5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联系电话:18380356452;邮寄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B座19楼。
附件:3-1.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4项整改
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26日
(联系人:张垚  18380356452)
附件3-1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4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贯彻落实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34项整改任务:江安国润排水公司未按规范开展自行监测。 |
整改责任单位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整改目标 | 规范开展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地下水水质监测。 |
整改措施 | 2024年1月底前,江安国润排水公司启动并定期开展影响范围内的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按照环评要求已完成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并于2023年12月18日取得地下水监测报告,水质均符合《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标准。2024年已完成地下水监测合同签订,按照环评要求定期开展监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