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4-26
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第30项整改任务)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0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至5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联系电话:18380356452;邮寄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B座19楼。
附件:3-1.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0项整改
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26日
(联系人:张垚  18380356452)
附件3-1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0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贯彻落实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30项整改任务:北川生活垃圾填埋场截洪沟有污水混入,排入外环境的雨污水化学需氧量超地表水III类标准3倍。 |
整改责任单位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整改目标 | 防止污水进入截洪沟。 |
整改措施 | 1.2024年3月底前,北川生活垃圾填埋场完成隔离埂加厚升高,完善垃圾作业区和雨水收集区的物理隔离; 2.2024年3月底前,北川生活垃圾填埋场制定完善垃圾填埋厂雨季填埋应急预案; 3.加强填埋区作业管理,北川生活垃圾填埋场安排专人及时清理非填埋区撒漏的生活垃圾。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加厚升高了隔离埂(高度1.2,宽3米),已完成库区雨水收集池多层覆膜,有效防止因土工膜破损导致膜下渗滤液渗出与雨水混合,防止垃圾渗滤液污染; 2.已完善垃圾填埋厂雨季填埋应急预案; 3.已安排人员在填埋作业时检查、及时清理撒漏的生活垃圾,防止垃圾随雨水进入污染雨水。 |